消防机构同治安机构始终在一起,也就是水火盗贼不分家。这种始终一体的治安消防体制直到社会分工已相当细化的今天,尽管我国的消防治理已有相当独立的管理范围,但就国家体制而言,消防治理同维护社会治安的各项工作仍由公安部门统一管理,这是中国的一种历史传统。 西汉长安每街一亭,设有16个街亭;东汉洛阳城内二十四街,共有24个街亭。这种需内的街亭,又称都亭。唐代京师长安,没有亭,却建有武候铺的治安消防组织,分布各个城市和坊里。这种武候铺,大城门100人,大坊30人;小城门20人,小坊5人。受左右金吾下属左右翊府领导。在全城形成一个治安消防网络系统。北宋开封每坊三百步有军巡铺一所,铺兵五人,显然是唐代武候铺制度的继承和发展。元化的正史中未见有军巡铺的记载,但在《马可波罗游记中》却有与军巡铺完体相同的遮荫哨所。而明朝内外皇城则设有红铺112外,每铺官军10人。这些虽然各异,但它们都是城市基层的治安消防机构,相当于今天的公安派出所或警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