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在消防,船舶,地下商场,宾馆,娱乐场所,公共交通,公用民建筑等各类重要场所,用以紧急疏散,警告,禁止,指令,救生等标志。
安装要求
安装的位置,间距,数量,类别等,可根据现场特征按相应的国家(或者国标)标准规范执行。
安装方式:A: 粘贴:对于平整,干燥的墙(物)面,可将发光牌或发光带直接粘贴固定。 B: 对于不适合粘贴之处,可采用悬挂或铆钉固定等方式。
出口是指符合规范规定的疏散楼梯或直通室外地平面的出口。为了在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地疏散人员和搬出贵重物资,减少火灾损失,在设计建筑物时必须设计足够数目的出口。出口在技木领域中具有重要意义 。
出口的数量
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且应分散布置,满足两个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设一个出口:
①18层及18层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m2,且设有一座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的塔式住宅。
② 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且从第10层起每层相邻单元设有连通阳台或凹廊的单元式住宅。
剪刀楼梯应分别设置前室。塔式住宅确有困难时可设置一个前室,但两座楼梯应分别设加压送风系统。就是说,当剪刀楼梯的两个入口合用一个防烟前室时,它的加压送风量和送风口设置数量,应按两个楼梯间的要求叠加计算,以保证发生火灾时,前室有可靠的送风和足够的风量,阻挡烟气的进入,使防烟楼梯间前室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