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货物运输合同铁路货物运输合同是铁路承运人将货物从起运地点通过铁路运输到约定地点,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运输费用的合同。托运人利用铁路运输货物,应与铁路承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中的承运人是铁路运输企业。铁路运输企业主要是指国家铁路运输企业和地方铁路运输企业。国家铁路运输企业是指铁路局和铁路分局。铁路站段不是铁路运输企业,而是铁路运输企业的基层组织,它只能以铁路局或者铁路分局的名义进行运输生产活动。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中的托运人就是把货物交付铁路运输的人。它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中的收货人是指在到站领取托运货物’的人。收货人也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收货人虽然不参加订立铁路货物运输合同,但他们与所订立的合同密切相关,也享受合同中的某些经济权利,也要承担由合同带来的某些经济义务。
在公路货物运输合同中,承运货物的一方为承运人,是指从事公路货物运输并与托运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的经营者。它可以是公路运输企业,也可以是从事公路货物运输的其他单位和运输个体户。承运人有时可分为缔约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所谓缔约承运人是指参与签订运输合同的承运人;实际承运人是指接受缔约承运人委托从事运输的人。托运人是指托运货物的一方或指与承运人签订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它可以是承运人以外的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除了承、托运双方外,公路货物运输合同一般还涉及收货人。收货人是指公路货物运输合同中托运人指定提取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即在目的地接收货物的人。因此在一个完整的货物运输合同中,往往要涉及承运人、托运人和收货人三方当事人。但在实践中,在不少情况下,托运人和收货人是同一个人。
注意事项
⑴货物运输合同的形式
⑵ 托运与承运
⑶当事人对运输中货物的权利
⑷收货人是货物运输合同的第三人
⑸承运人不得拒绝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
⑹按约定的路线、时间和地点运送货物
⑺运输
⑻运输的责任限制
⑼保价运输
⑽归责原则
⑾承运人的免责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