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钢称为“返回废钢”、“自产废钢”或“循环废钢”。其含碳量一般小于2.0%,硫、磷含量均不大于0.05%。废钢由于其产生的情况不同,而存在各种不同的形状,其性能与产生此种废钢的成材基本相同,但也受到时效有效性、疲劳性等因素的影响,而性能有所降低。普通钢厂自产废钢约为钢产量的15~25%;特殊钢厂达30~50%。
废钢铁必须分类。
废钢铁的单件外形尺寸不大于1500 mm,单件重量不大于1500kg。
对于单件表面有锈蚀的废钢铁,其每面附着的铁锈厚度不大于单件厚度的10%。
废钢铁内不应混有铁合金、有害物;非合金废钢、低合金废钢不应混有合金废钢和废铁;合金废钢内不应混有非合金废钢、低合金废钢和废铁。废铁内不应混有废钢。
废钢铁表面和器件、打包件内部不应存在泥块、水泥、粘砂、油污以及珐琅等。
废钢的破碎处理技术 将不易入炉、运送、分选的大尺寸、特殊形状的废钢进行破碎的方法有:气割、落锤、爆破、剪切、切碎机破碎等方法。由于废钢资源不一,堆比密度不均,成分差异很大,反过来对电炉钢的发展有影响。因此对废钢的预处理,可改善钢铁产品的性能和投入产出比。
废钢处理方法因材质和形状而异。易碎的和形状不规则的大块物料,采用重锤击碎。特厚、特长的大型废钢,用火焰切割器切割成合格尺寸。更大废钢铁块料,则采用爆破法爆碎。厚废钢板和型钢、条钢,采用剪切机进行剪切。废薄板边角料、废钢丝、废汽车壳体等容积比重较小的轻料,用打包机压缩成块体,打捆用作炼钢原料。切削产生的废钢屑除油后,再用压块机压块。混有其他金属的废料,先经破碎,再经磁选,分离出废钢。近年发展出利用液氮在 -50~-100℃的低温下进行破碎的新技术。但废钢与有色金属和其他杂质的分离问题尚未完全解决。使用混杂废钢要限制在一定比例,以免影响钢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