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培训目的:了解消防工作的意义及义务消防队的工作性质。义务消防队是单位治安消防工作、预防火灾、自防自救的重要力量,保障单位生产生活,能有效防止火灾发生和尽快将火灾扑灭,限度减少单位和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是促进社会发展的基础保证。
消防培训目的:了解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熟知各类消防设施、器材包括灭火器、室内(外)消火栓、水带(枪)、空气呼吸器的使用及检查、维护保养方法。在遇见火灾后能正确使用灭火设备。
明确消防责任,开展消防教育。甲、乙方及各分包单位应签订《消防责任书》,施工单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消防知识普及教育率达到,对电气焊工等重点工种人员的消防专项教育培训率达到。
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不仅为安装使用等部门提供了一个全国统一的科学合理的技术标准,也为公安消防部门提供了一个正规划管理的技术依据。该规范明确规定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必须受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监督,系统在交付使用前必须经过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验收。
对各类建筑工程进行监督管理。按照《消防法》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的建筑工程都必须按照国家建筑工程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单位应将有关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批准方可施工;竣工时,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