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承试四级资质需要满足的条件:
一、资金方面的准备
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净zi产1200万元以上
二、技术人员方面的准备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试验管理工作经历,具有电力专业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具有不少于40人的技术及经济专业人员(含高级技师、技师和高级工),其中电力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以及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
设置有管理机构,工程师具有电力专业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专职监督人员不少于1人;
三、营业场所方面的准备
具有总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的固定经营场所
四、技术设备方面的准备
具有各专业试验室和可试验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的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试验设备,即全套承试三级电力测试设备。
为规范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核发及管理,依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电监会28号令)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电监资质〔2010〕4号)、《关于印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施工机具设备参考标准〉的通知》(资质办〔2010〕6号),以及有关电力行业标准,结合广东、广西、海南省(区)电力施工市场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企业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配备起重设备和运输工具、杆塔组立和架线设备,绝缘油、气施工设备,压接、焊接和切割设备,测量及试验设备、动力设备、电缆施工工具等,同时必须配备足够的工器具,不同的许可类别及等级配备应不低于附件1和2的要求。
以下内容参见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电监会令第28号)的规定,若有异议,以国家电监会《承》规定为准。
承装类承装(修 、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电力资质评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