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经审核后,在三个月至六个月内评审完毕,颁发国家职称及相关资格证书。注意事项:(1)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方能初定职称;(2)实行全国资格考试的专业(如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等),必须是国家教委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本专业毕业生才能初定职称;(3)不符合初定职称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规定参加**人事部门统一组织的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结业证书后按审批程序办理职称申报手续;(4)在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卫技人员,应参加全国考试取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不直接办理职称初定;(5)本人所写的工作小结须真实、地反映本人专业技术工作情况,字数不少于800字。(6)全日制职业学院毕业生申请助理工程师前,需填写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及评审简历,评审合格后,方可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为了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凡涉及申报对象的学历、专业年限、考试成绩、任职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主要业绩和奖惩情况,须由申报单位核实后,按规定的要求提交以下主要材料:1.助理:需上交:一寸和两寸照片各两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学历证复印件、工作总结、技术报告一份。2.中级职称:需上交:一寸和两寸照片各四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学历证复印件、助理工程师职称、原有职称复印件、个人简历、职称计算机、职称英语、工作总结、专业论文5000字以上、获奖证书、评审表需本单位盖章。3.高级:需上交:一寸和两寸照片各四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学历证复印件、原有中级职称复印件、个人简历、工作总结、项目(工程)成功案例、专业技术聘书、专业论文5000字以上、评审表需单位盖章。
任何符合条件的个人均可自主申请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申请人根据所申报职业的资格条件,确定自己申报鉴定的等级。职业技能鉴定分为知识要求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经鉴定合格者,由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业资格证书的程序为: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将考核合格人员名单报经当地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再报经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行业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批准后,由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按照国家规定的证书编码方案和填写格式要求统一办理证书加盖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专用印章经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行业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验印后,由职业技能鉴定所(站)送交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