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是指对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业务,应当按照《承装(修、试)电
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未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不得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业务。
取得四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
施的试验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2、注册资本、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3、技术负责人、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试验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
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4、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10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4人以上
5、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6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2人以上,特种电工3人以上
6、健全有效的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培训工作,管理人员1人以上
7、固定经营场所总面积400平方米以上,各类专业试验室和试验35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电力
设施的试验设备
8、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