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与经营管理制度;(二)有符合市、镇总体规划和市废旧物资回收经营管理专项规划的固定经营场所;(三)回收经营范围符合《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和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的规定;(四)废渣、废水(液)、废气的处理和噪声控制指标达到国家和省有关环保要求。
物资回收于废品集散这一局部,在城区网络化回收及集散之后分类批量销售给消费企业方面还有很多任务要做。比方回收方面将以街道办事处和村委会为依托,对走街串巷收购的商贩进行标准治理,划片定人、统一服装、统一培训、实行网络化治理。同时以机关单位为试点,上门效劳,对废物尽量做到应收尽收。
在国内正规健全的回收机构并不多,往往还是有私人建立的小型回收机构,而电子垃圾处理的关键是回收问题,小型的回收机构很难完成大范围的电子设备回收任务,从而一些废旧电子设备便成为了污染环境的源头。而建立完善的回收体制需要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至少具备以下两点:一是上门回收,二是电话联络。通过这两项能够很好的解决部分电子设备的回收问题,而国家实施的以旧换新政策也不失为一种非常好的手段,如果将这种机制常态化,必定能够起到非常好的效果。
政策上应该加强对废品回收企业“小、散、乱”格局的治理。小企业大量存在导致的问题,一是回收渠道被占用,二是带来的环境二次污染问题严重。对此,有专家建议,在每个城市设立专门的开发园区,将区域内从事废品回收的企业统一纳入园区管理,区内统一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垃圾填埋,杜绝二次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