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往,涉众型金融犯罪多集中在商品营销、资源开发、种植养殖等“实体经济”领域,近年来,随着人们对财富投资和消费意识的增强,此类犯罪开始向日常消费以及理财、私募、众筹、网络借贷、虚拟货币等“虚拟经济”方向发展,同时也有不少虚实结合,并与传销活动相互交织,欺骗性更强。
总结起来,目前比较活跃的新型不法民间金融活动,包括投资理财超范围经营、互联网融资机构非法吸收公共资金、藏品类吸储、以销售国外基金或原始股诈骗等近20种。
至于行骗手法,骗子们多利用人们的贪心和具有迷惑性的噱头,对产品进行包装推销,比如高息理财产品,高息的放贷,高息的正规金融产品,以及一些炒作起来的虚拟货币等。参与非法集资的机构多借投资理财、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等名义,设计复杂的交易主体及产品结构,承诺无风险、高收益,虚构投资项目或借款标的,不断发展新的投资者实现虚高“利润”,采用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模式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
近年来,借助互联网渠道,此类涉众型金融犯罪的成本越来越低,向农村蔓延的趋势愈加明显。在很多三四线小城市以及部分农村地区,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手里的余钱富足,则瞄准了各种各样的投资产品,犯罪团伙利用了三四线地区的人际关系和贪念,用高息、、拉人头等方式进行捆绑,极易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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