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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宁市快递电动三轮车管理更加规范

    2020-04-18 08:08     717次浏览
  •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近日,西宁市邮政管理局会同西宁市公安局、西宁市交通运输局、西宁市城市管理局4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规范快递电动三轮车通行管理的通知》,标志着西宁市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规范管理迈入了新的阶段。

    《通知》明确了车辆和驾驶人准入条件。明确了不合规车辆的更新淘汰期,自2020年10月1日起,无工信部生产目录、整车出厂生产合格证明、车辆购置的电动三轮车一律淘汰更新。驾驶人在驾驶快递电动三轮车前,要集中接受交警、运管、城管和行业部门的知识培训教育。新从事快递业务的投递人员使用快递车辆,应当从企业租用或者通过企业购买符合标准的投递车辆。鼓励企业在淘汰更新快递电动三轮车时,购置新能源厢式货车用于快件投递。

    同时,实行“六统一”措施。即:统一车辆标准,严格按国家标准规范建立电动三轮车管理使用办法,推行国家工信产品目录应用;统一车身颜色,厢体喷涂等相关信息;统一车辆编号,统一车辆编号规则,全市每一台快递车辆设定号码,实行“一车一号”管理;统一专用标识,印发“西宁快递”字样的专用标识,规定标识有效期,由西宁市邮政管理局对车辆进行检验后核发;统一进行备案,按照“一车一号”原则,进行备案登记,建立电子档案,与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进行共享;统一办理保险,各邮政、快递企业统一为所属车辆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统一培训教育,邮政管理部门加强监管,督促邮政、快递企业落实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交通教育培训。

    据了解,按照“六统一”要求规范管理的快递电动三轮车,可在市区及道路内通行作业。允许投递车辆在西宁市域范围内临时停车区域停车投递。在人员和车辆密集、投递量较大的地段统筹考虑非机动车停放,合理划设快递车辆停车区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按照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罚快递三轮车违反行驶和乱停乱放行为。

    此外,邮政管理、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将依法对西宁市快递电动三轮车进行动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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