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百多万年之前,我们的祖先就劳动、生息、繁衍在祖国辽阔富饶的土地上,经过漫长的岁月,人们生活活动的扩大,原始人群逐渐被一种固定的生活集体所代替,出现了氏族公社的社会组织。在公社内部没有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的现象,没有贫富不均,每个成员地位是平等的。反映在丧葬问题上极为简单,如一个成员去世后,后人不忍见死者遗体腐坏,用柴草盖上,埋在野外,既不挖坟墓,也没有礼仪。而随着社会进步人们采用了土葬。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民政部门审批。
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中国殡葬文化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旧石器时代晚期。山顶洞人的遗骸周围,撒有含赤铁矿的红色粉末,并有钻孔的兽齿、石珠、骨坠等装饰品随葬。这几乎是最早最原始 的土葬。随着历史的发展,出现了阶级,殡葬文化也处处体现的阶级的“三六九等”,在墓地、葬具和随葬品等方面都有所体现。从北京猿人将洞穴上层当作生者的 居室,下层为死者的墓地。到秦始皇陵的规模及豪华程度,俨然一幅宫城都邑图,将“事死如事生”的丧葬礼俗发挥到了。直到明、清两代的殡葬礼仪已经形成 一套隆重而繁琐的殡葬礼仪。
非营利定价
根据殡葬服务需求特点,《意见》将殡葬服务区分为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
基本服务主要包括遗体接运(含抬尸、)、存放(含冷藏)、火化、骨灰寄存等必需的服务。
基本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在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的基础上,考虑财政补贴情况,按照非营利原则从严核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