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接范围

2020-04-22 19:15   21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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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接范围

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承包工程范围

特级企业:咨询热线;①⑨①④①②0④⑥⑦0

可承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40层及以下、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24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咨询热线;①⑨①④①②0④⑥⑦0

128层及以下,单跨跨度36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12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14层及以下,单跨跨度24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7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咨询热线;①⑨①④①②0④⑥⑦0

3)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注: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建筑物、构筑物)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结构工程,屋面工程,内、外部的装修装饰工程,上下水、供暖、电器、卫生洁具、通风、照明、消防、防雷等安装工程。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企业承包工程范围咨询热线;①⑨①④①②0④⑥⑦0

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等级公路及其桥梁、隧道工程的施工。

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各等级公路及其桥梁、长度3000米及以下的隧道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一级标准及以下公路、单跨跨度﹤1000米的隧道工程的施工。咨询热线;①⑨①④①②0④⑥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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