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的禁忌有哪些?
1、忌出葬时,抬棺者说「重」字:在出殡时,抬棺者应保持肃静,禁讳说到「重」这个字。若不小心脱口而出,可能会生出变故,如棺柩更重而更加抬不动,或是于行进间,抬捍断裂导致棺木掉落地上。
2、忌带孝者观看建庙、婚嫁,或接触产妇及婴儿:因一般人认为带孝者身上带有不祥之气,所以凡是与神事及喜庆有关的场合,如建庙、安灶,或是婚礼、喜宴,都应避免参加。否则在带孝者的凶气感染之下,将导致建庙不灵,或新婚夫妻感情不睦。而若带孝者接触到产妇或婴儿,将致使产妇难产,以及婴儿夭折等不幸的事发生忌参加丧礼的人,与亡者生辰八字相冲克因「子午相冲,金木相克」的道理,如果亡者是子年出生的,那么不论亡者的亲朋或好友,凡是午年出生的人,都不能参加送葬仪式。此外,孕妇、婴儿,也禁忌送葬,恐怕沾染到不祥之气。
3、忌参加丧礼的人,与亡者生肖相冲克:在丧礼上,通常会贴有一张告示牌,说明有那些生肖是与死者的生肖相冲克,必须回避。有的还会在灵堂里放一盆水,给来参加丧礼的来宾洗涤,以除不祥之气。
文化殡葬是指以先进文化为导向,殡葬活动过程成为积极健康、文明向上的文化过程,充分体现“人是文化人”这一基本属性的殡葬。文化殡葬是传统殡葬向现代殡葬转型的一个重要拐点和标志性跃进,是从仅仅对“遗体(骨灰)保存”向“人生文化保存”的一次革命性进步,沿袭至今的“保存理念”和“保存方式”将发生根本性的转变,人生文化保存应当成为人们接受的社会风尚。
生态公墓与传统公墓有着本质的区别,既有别于旧时散埋乱葬那种“乱坟岗”,也不同于近代出现的这种“石碑方阵”式墓地,其内涵融合了生态文明、循环发展理念。生态公墓的本质特征主要表现在建设中以可持续发展为指导,以人与自然和谐统一为尺度,以公平地满足当代人与后代人对人类生存环境为需要,立足保护环境有序规划陵园的建设、合理配置资源营造良好的自然生态系统、实行生态环保型多元节地葬式和推行祭祀扫墓中的生态化活动过程。
实行殡葬改革至今,改革的发展经历了两个主要阶段,一是“全力”推行以“火化遗体”为主要目标的火葬。历经几十年的努力,“火化率”上去了,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尤其是大中城市基本上都将遗体送进了殡仪馆(火葬场)。与此同步“大力”兴办骨灰公墓。这种骨灰葬式与传统遗体土葬相比较,在很大程度上节约了殡葬用地。二是伴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我国殡葬业正从传统中走出,奋力挣脱几千年来丧葬观念桎梏,在殡葬服务产品、服务技术、服务模式上有了重大突破和改进,一些现代殡葬理念的提出,为行业的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持,并透出“革命性”的发展愿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