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增值税相关

2020-05-11 16:30   575次浏览
价 格: 面议

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减税降税优惠.jpg

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成都公司审计天一会所

地址:武侯区领事馆路9号保利中心D座409-412

联系:古老师

手机:19822971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