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明显无法负担该境外投资项目

2020-07-23 18:30   44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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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明显无法负担该境外投资项目,一般不予批准。

2、应在申请报告中明确说明资金来源,如:““自有X币购买X币出资”、“以自有外汇出资”等(X币代指人民币、美元等各类币种)

3、请根据出资形式的不同,提交相关证明,如用“自有美元购买港币出资”的,需提供具有足够美元的相关证明(美元账户等)。

刘生I3I459Z3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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