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殡仪馆拉尸体车,24小时上门服务

2023-02-26 18:46   370次浏览
价 格: 面议

遗体外运的批准事项办理流程

1. 本人申请

2. 死亡者户口所在地的区、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审查

3. 死亡地民政局开出遗体外运证明信

4. 殡仪馆承办运送

5. 在户口所在地殡仪馆火化,将火化单寄回死亡地民政局,实行土葬的,应当在指定地点埋葬

殡葬车需要办理手续吗

为规范全县殡葬车营运,保证殡葬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第八条、第十三条款、第十六条和《江苏省殡葬管理办法》第五条之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规范全县殡葬车营运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镇、开发区配备殡葬专用车1-2辆,由县殡仪馆认定,县殡仪馆、所在地区民政部门共同管理。

2、殡葬专用车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公共卫生要求,按规定交纳规费,参加车辆保险,证照齐全,喷涂殡葬专用车标志。每年元月31日前由县车管所、县殡仪馆统一组织车辆年检,未年检车辆从事营运的,查实后,予以暂扣、取消营运资格的处罚。

3、各镇殡葬专用车须按民政部门划定的区域范围从事营运。严格执行遗体就近就地火化的规定,未经县殡仪馆批准,遗体禁止运出县外火化。

4、对非法营运殡葬车进行整治。报废车辆从事营运的要坚决取缔,强行报废。手续费用不全车辆,予以暂扣,待完备手续、缴足规费后准许营运。

5、要加强协调配合。县公安、交通、民政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规范。

遗体外运的申报材料

1.承办人申请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2.死亡者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非正常死亡者,凭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书、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

3.必须持有死亡者户口所在地的区、 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将遗体运回的证明信,同时由死亡地民政局开出遗体外运证明信,由殡仪馆承办运送;

4.在户口所在地殡仪馆火化,将火化单寄回死亡地民政局,实行土葬的,应当在指定地点埋葬,尊重少数民族丧葬习俗。

办理遗体外运,申请人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死亡人员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2、死者身份证明。

3、申请人或直系亲属身份证明。

4、非正常死亡的,提供公安机关签署批准意见。

承办遗体运输的殡仪服务机构需提供运输工具行驶证件及驾驶人员证件信息。

安仪殡葬服务中心

地址:全国调度

联系:调度中心

手机:15622222120,13144444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