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高埗镇报废轿车回收,欢迎来电咨询

2024-02-20 17:59   655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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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汽车是指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然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技术条件,或者不符合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

随着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汽车购买率逐渐攀升,机动车更新淘汰也已成为常态,因各种原因导致机动车长期无人使用、挤占公共资源的遗弃机动车明显增加。这些长期不移动、无人使用、甚至无人认领的车辆,被称为“僵尸车”。许多“僵尸车”车况极差、残值很低,发生故障概率较大,几乎没有继续使用的价值,按照规定应该通过车辆报废程序报废。

报废流程

1、机动车所有人持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到机动车解体厂业务部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到牌证管理岗等候通知收费,收车牌。

2、登记受理岗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机动车查验岗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

3、车主持有《通知书》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

4、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

5、车主持《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机动车

1.出租车(小、微型)8年

2.旅游、公路客运车(大型、中型)15年

3.非营运的大、中型汽车 20年

4.微型载货汽车 12年

5.重、中、轻型载货汽车 15年

6.半挂牵引车 15年

7.非营运的小、微型汽车 无使用年限。超过15年以后每年必须检验2次,检验不通过的,强制报废。

一、拥有报废汽车的单位或者个人出售报废机动车,需提供机动车登记证、号牌和行驶证。

二、公司业务部专项经理负责接收报废机动车,填写机动车停停/复工注销登记表。专人和保管员查验车辆并拍照,涂抹发动机号和底盘号。

三.车辆检验合格后,收费员负责填写公司内部印制的报废车报告,办理入库手续,收费员将相关文件交给办公室收费员办理登记。

四、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将派专人定期到公司检查车辆。验收合格签章后,办公室管理员在市政府一站式商务局窗口开具《报废车辆回收证明》。

五,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验收后将车辆拆解、拍照,填写报废机动车监管销售登记表。

东莞市南城华彩汽车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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