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动力电池的回收处理主要包括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两种方式,一般来说,随着充电次数增多,动力电池衰减大于20%时,电池就无法再满足车辆的需求了,而梯次利用主要是将剩余容量较高的电池用于储能、对续航里程要求不太高的低速电动车等领域,进行降级使用。
再生利用则是通过火法(破碎后煅烧)、湿法(浸泡提取)的方式回收锂、钴、镍等金属元素,成为电池制造的原材料,目前行业内三元锂电池的镍、钴等金属提材料取率可以达到98%,碳酸锂回收率可以到90%。
如今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上游原材料资源紧缺,虽然回收的锂资源只占市场需求的5%左右,远远不足以弥补市场缺口,但是随着动力电池退役浪潮的到来,其材料的回收资源量也会持续上升。
根据细则,申报示范企业的基本条件之一,是要求对蓄电池拆解处置后,其中镍、钴、锰的综合回收率应不低于98%,锂的回收率不低于85%,其他主要有价金属综合回收率不低于97%。其中,过程中产生的电子元器件、金属、石墨、塑料、橡胶、隔膜、电解液等零部件和材料均应采取相应措施实现合理回收和规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