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成立的检验检测机构,其资质认定由国家认监委负责组织实施;其他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由其所在行政区域的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申请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 (四)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 (五)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 (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特殊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从事下列活动,应当取得资质认定: (一)为司法机关作出的裁决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二)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三)为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决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四)为社会经济、公益活动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资质认定的。
■实验室认证范围
ISO17025认证
ISO17020认证
检测检验机构CMA资质认证
计量授权认证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国防实验室DILAC认证
医学实验室ISO15189认证
■CMA+ISO17025认证部分客户案例
01 重庆市无线电监测站; 无线电检测
02 四川哨兵信息科技集团; 软件测试
03 重庆天航检测公司; 水气声土壤农产品
04 四川神琥司法鉴定所; 司法鉴定
05 四川省皮革研究所; 皮革检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