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公安警察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严肃招生纪律,维护考生利益,确保招生质量,特作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和择优录取原则。
(二)规范招生程序,严格遵守招生纪律。
(三)接受群众监督,杜绝徇私舞弊现象。
(四)对蒙混过关被录取的公安警察学校学生,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对违反招生纪律的有关工作人员,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警校的工作承诺
四川南充少年军校学院 2019-10-13 17:44 5288次浏览为了加强对公安警察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严肃招生纪律,维护考生利益,确保招生质量,特作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和择优录取原则。
(二)规范招生程序,严格遵守招生纪律。
(三)接受群众监督,杜绝徇私舞弊现象。
(四)对蒙混过关被录取的公安警察学校学生,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对违反招生纪律的有关工作人员,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