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 企业 产品 知识
工业 农业 房产 汽车 家居 服饰 日用 IT 文教 旅游 生活 服务 工商 商务 广告 工程
  • 结婚前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

    黑龙江卓鑫律师事务所 2025-11-18 11:18     453次浏览
  • 许多夫妻在结婚前都会签署一份保证书,有时候保证书立还会涉及第三者的条款,或者净身出户的约定条款。那么结婚前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婚后的保证书是否也有效力呢?

    一、婚前婚姻保证书效力

    我国婚姻家庭中夫权地位强势,女方相对处于劣势。夫妻在家庭中分工不同,妇女在心理上对待婚姻有着较脆弱一面,在处理婚姻问题时愿意求得保证,多数婚姻保证书的签署多是由女方主动。由此,就不得不谈到婚姻保证书效力问题。

    一般而言,一些当事人由于对未来婚姻不确定性的担忧,往往会在办理法定的婚姻手续之前签署婚姻保证书,以此来增加婚姻的稳定系数,这时的婚姻保证书无意义,绝大多数情况下没有效力,其中以约定的夫妻忠贞条款居多。

    二、婚后婚姻保证书效力

    在婚后的生活中,夫妻难免会产生矛盾,在出现危机时,当事人双方往往的解决途径当属私下协商,以达成婚姻保证效果。而重归于好的情况屡见不鲜。此时的婚姻保证书中会就夫妻相互之间的忠贞、家庭责任、孩子问题及惩罚措施进行约定。这类婚姻保证书的效力需要酌情而定。

    1、约定诸如“净身出户”等财产权利是否有效力

    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权属进行约定。由此看来,当事人一方在婚姻保证书中约定有“净身出户”的条款也并非全都为法律所禁止。若签署此类保证书时系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可以视为夫妻双方对其所属财产的约定,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民法典》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千零六十二条、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2、“背叛婚姻方不得探望子女、不得做孩子的父(母)亲”等条款是否有效力

    针对这类保证条款,法律的态度很明确,此类约定概属无效。因为涉及到子女的探望权及子女与离异父母的关系属身份关系,当事人不能约定予以排除相关当事人的权利。

    三、有第三方介入情形下的婚姻保证书

    现实中,相当一部分当事人认为非得要找公家评理,例如,向法院起诉。在法官的见证下,一方当事人书写的保证书会抚平对方的心理伤痕,也会促使对方反思自己的行为,其便以不伤和气的方式化解了婚姻危机。此种情形下的婚姻保证书多是一方给对方一次改过机会的书面见证,法官往往也会积极地调解促成当事人和好,此种方式当事人一般也乐于接受,在法官的见证下,其法律效力当然也有所保证。婚姻关系的稳定对于社会的安定有序有着不容忽视的影响。婚姻保证书对于维护家庭稳定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一般而言,婚姻保证书效力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是具备的。婚姻保证书能够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矛盾,抚慰社会的创伤。

    婚前保证书对于刚新婚的夫妻来说或许是多了一重保障。但是结婚前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大多情形下是无效的,但若是在婚后的保证书上约定财产类的条款,这个可能就是有效的,在离婚打官司的时候有可能会作为分割财产的依据。

    发布:李洪波律师
  • 公司简介

    黑龙江卓鑫律师事务所提供:律师会见,减刑缓刑,刑事辩护,离婚诉讼,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等专业法律咨询,老牌律师,团队大,服务好,解决问题更快更直接,自成立以来,一直秉承“专业化、团队化、多元化”发展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质的法律服务,律所一直秉承“专业化、团队化、多元化”发展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质的法律服务,未来,事务所将继续秉持专业、、诚信的服务理念,为社会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助力每一位客户在法治的轨道上稳健前行,律所已为大量客户提供法律服务,服务质量深受好评。承办如下法律业务:婚姻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刑事辩护、法律顾问、建筑工程、公司股权、合伙纠纷、遗产继承、债权债务、工伤赔偿、交通事故及其他法律事务。我所律师按专业特长提供法律服务,成立了婚姻家事、合同争议、房地产及建筑、刑事辩护、公司企业、劳动及损害六个专业法律服务部门。

    律所始终坚持“诚信、专业、责任”的执业理念,建立运营机制狠抓办案质量,坚持 “互助、合作、融洽”的共事理念凝聚融洽团队,发挥团队力量,共同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黑龙江卓鑫律师事务所位于繁华的道里区上海街6号上实海上银座A座16层。2014年4月22日经黑龙江省司法厅批准成立。隶属于哈尔滨市道里区司法局。

    黑龙江卓鑫律师事务所不仅是一个综合性的律师事务所,也是一个专注执行的专业律所,现有专业律师23人。专业深耕客户的需求,是卓鑫律所更高、更远、更专业、更精深服务社会发展的目标。卓鑫律所力争走在律师行业的前列,通过过硬的诉讼能力,组建集查询、大数据检索、走访、调查、财产查控的专业律师队伍,专注执行领域涉法涉诉工作,帮助政府减轻执行、信访压力;分担法院案件执行难、案件积压多、压力大等问题;为当事人解决执行不能、执行不到位、无财产执行等难题。确保判决得以落实,公平得以实现。

    李洪波律师,黑龙江卓鑫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学士学位。国家一级婚姻家庭咨询师,企业合规师、中级工程师。中国民主同盟黑龙江省直民营企业委员会副主委;民盟黑龙江省第十三届社会服务专业委员会委员;黑龙江省心理学会会员;黑龙江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会员;黑龙江省虚拟现实科技学会理事;黑龙江省内蒙古商会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黑龙江省律师协会会员;哈尔滨市律师协会宣传与联络委员会委员;哈尔滨市行政执法监督员。擅长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建设工程纠纷,侵权纠纷,刑事辩护。李洪波律师早年在山村小学任教七年,后自主创业,有企业运营经历,阅历丰富。执业后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人,真挚的为每一位委托人在法律的路上保驾护航

    联系:李洪波律师

    手机:16645081567

网店推荐

更多法律网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