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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协议抚养权更改需要怎么写?

    黑龙江卓鑫律师事务所 2025-11-18 11:20     429次浏览
  • 一、离婚协议抚养权更改需要怎么写?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可见,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只要已离婚的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而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及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离婚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变更子女抚养协议,属于协议离婚的应向办理离婚登记机关备案,属于法院诉讼离婚的,应向原审法院备案。

    现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自愿解除夫妻关系。

    2、婚生女 由女方直接抚养。抚养期间,男方承担婚生子的抚养费(包括医疗费、教育费、保险费) 元;

    3、女方应悉心抚养婚生子,不得有虐待、遗弃、家庭暴力行为;

    4、男方每个月可以探望婚生女 次,也可以到学校探望,每周可与婚生女共同居住 天,寒暑假可以共同居住 天,女方有协助的义务;

    二、离婚变更抚养权的情况有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如有抚养权的一方因伤致残或者经济收入突然下降,无法保证子女基本花费,那么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如拥有抚养权的一方拒绝为子女的教育、生活支付基本费用的或者殴打子女的,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如果子女年满十周岁,另一方也有能力抚养孩子的,那么抚养关系的变更就应充分考虑子女的意见,以确保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健康成长;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如有抚养权的一方因工作的变化,难以使孩子接受良好持续的教育,那么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如果满足以上任一条件,而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法庭一般都会予以支持。

    综上所述,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在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上,要注明孩子抚养权归属,如果需要更改,可以重新签署,或者附上补充协议,写清楚更改后抚养权的归属,更改的事由、抚养费的支付标准等。抚养权是离婚一方的权利,双方约定后,之后出现特殊情况也是可以变更的。

    发布:李洪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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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洪波律师,黑龙江卓鑫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学士学位。国家一级婚姻家庭咨询师,企业合规师、中级工程师。中国民主同盟黑龙江省直民营企业委员会副主委;民盟黑龙江省第十三届社会服务专业委员会委员;黑龙江省心理学会会员;黑龙江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会员;黑龙江省虚拟现实科技学会理事;黑龙江省内蒙古商会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黑龙江省律师协会会员;哈尔滨市律师协会宣传与联络委员会委员;哈尔滨市行政执法监督员。擅长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建设工程纠纷,侵权纠纷,刑事辩护。李洪波律师早年在山村小学任教七年,后自主创业,有企业运营经历,阅历丰富。执业后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人,真挚的为每一位委托人在法律的路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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