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注销“三小备案”(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贩的备案),可按照以下线上或线下流程办理,需提前准备营业执照、备案证、身份证明等材料,并完成清算与公告程序:
一、线上注销流程
登录备案系统
电脑端:访问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进入“直通部门”-“省市场监管局”-“网上办事大厅”,选择“其他业务”-“食品备案(报告)”,进入注销申请页面。
手机端:下载“天府通办”APP,在首页搜索“食品”,选择“四川省食品生产经营备案一体化平台”,登录后点击“食品小经营店、小食堂”板块,选择“注销申请”。
填写注销信息
根据系统提示,填写备案主体信息(如名称、备案号)、注销原因(如经营终止、转型等),并上传以下材料电子版: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原备案证原件(如遗失需提交情况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提交申请并等待审核
提交后,系统将自动分配至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审核,审核周期通常为3-5个工作日。
审核通过后,系统将生成电子注销凭证,备案信息同步从公示平台移除。
二、线下注销流程
准备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原备案证原件(如遗失需提交书面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涉及清算,需提交清算报告(个体工商户可简化)。
提交申请
前往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如区/县市场监管局)窗口提交材料,填写《食品小经营店/小摊贩备案注销申请表》。
工作人员将当场核对材料完整性,并出具受理回执。
现场核查(部分情况需)
若备案主体存在未处理的食品投诉、未结清的行政处罚等,市场监管部门可能要求现场核查,确认无遗留问题后办理注销。
领取注销凭证
审核通过后,市场监管部门将收回原备案证(或加盖“注销”章),并出具《食品小经营店/小摊贩备案注销通知书》。
